证监会对12家出具补充材料要求,3家完成境外上市备案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6-06-15 09:56:53

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

(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2日)

国际司共对12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具体如下:

护家科技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建设新的生产设施及升级现有生产基地,请逐项列示用于境内外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及比例,并说明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履行情况。

元股证券:ygzq.hk

二、请说明发行人准备在上市后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涉及外部顾问的具体情况,并就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热联集团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定价依据,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就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二、请说明你公司国有股东办理国有股标识进展情况。

三、请补充说明发行人及下属公司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请核查已建、在建及拟建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并提供相关依据。

四、请进一步说明你公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在人员、业务、资产、财务等方面独立性情况,相关情形是否可能会对你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可能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障碍。

五、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花物堂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持股5%以下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持股比例是否应当合并计算,超过5%的应当按照5%以上股东穿透核查。

二、请说明:(1)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不同股东入股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2)就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说明你公司股权激励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参与人员与你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明确不得参与企业股权激励的人员;以及入股价格公允性、协议约定情况、履行决策程序情况、规范运行情况,并就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四、请说明特殊股东权利安排的完整具体内容、终止条款的具体情况及履行的决策程序,是否所有股东达成一致意见,有无纠纷以及是否对构成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五、请说明:(1)你公司获得相关业务资质情况,并结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版)说明你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等是否涉及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或禁止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资准入政策要求。(2)你公司与主要OEM供应商合同期限及具体合作模式。(3)你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食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物业管理”等领域,请说明相关企业开展上述业务的具体情况,是否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是否实际开展业务。

六、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玖物智能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持股5%以下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持股比例是否应当合并计算,超过5%的应当按照5%以上股东穿透核查。

二、请说明:(1)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晟天实业与其他股东入股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2)就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说明你公司股权激励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参与人员与你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明确不得参与企业股权激励的人员;以及入股价格公允性、协议约定情况、履行决策程序情况、规范运行情况,并就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四、请说明特殊股东权利安排的完整具体内容、终止条款的具体情况及履行的决策程序,是否所有股东达成一致意见,有无纠纷以及是否对构成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五、请说明:(1)发行人获得相关业务资质情况,并结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版)说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等是否涉及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或禁止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资准入政策要求。(2)请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详述发行人及下属公司业务模式,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3)请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详述发行人业务是否涉及AI大模型,如涉及,说明具体情况,包括应用场景、具体功能,是否符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是否完成大模型备案等。

六、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科郦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1)取得境内企业资产、权益过程中,涉及收购境内主体的,请说明交易对价、定价依据、税费缴纳等情况,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股权架构搭建及返程并购过程符合当时有效的外汇管理、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税务管理等监管规定的结论性意见。

二、请说明(1)2025年10月发行人向实际控制人林钟润发行股份够买高麗之母股份的交易尚未完成,请在完成交割后更新备案材料;(2)发行人全部股份被用于质押,请结合质押原因、合同履行情况、相关主体偿债能力等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是否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是否存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禁止情形。

三、请说明(1)发行人部分境内运营实体曾因市监、消防、环保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请说明具体整改情况,以及后续加强合规管理的举措和成效;(2)张家口欧福曼自有房屋未办理规划许可、竣工验收等手续,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请说明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3)北京润美康涉及一项未结诉讼,请结合案件基本情况、审理进展等说明是否对发行人财务状况、业务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者构成本次发行上市实质障碍;(4)就主要境内运营实体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结论性意见。

四、关于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备案材料及招股说明书的发行数量上限应保持一致,如存在不一致情形的,请提供修改后的备案报告或招股说明书,如涉及招股说明书调增本次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请一并更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万辰生物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结合偿债能力等情况,补充说明你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后,你公司股权质押情况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二、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所涉及全部未决诉讼、仲裁情况,以及报告期内所受行政处罚情况,相关情形是否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障碍,相关情形是否充分披露。

德兰明海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二、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国有股东标识办理进展以及国资管理程序履行情况。

三、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已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合规性,包括具体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参与人员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价格公允性、协议约定情况、履行决策程序情况、规范运行情况,并就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四、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海亮股份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二、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所涉及全部未决诉讼、仲裁情况,以及报告期内所受行政处罚情况,相关情形是否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障碍,相关情形是否充分披露。

三、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已建、在建及此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并提供相关依据。

四、请结合偿债能力等情况,补充说明你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后,股权质押、合同担保情况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五、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境外募投项目详细情况及履行境外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并提供相关依据。

华明装备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二、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所涉及全部未决诉讼、仲裁情况,以及报告期内所受行政处罚情况,相关情形是否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障碍,相关情形是否充分披露。

元股证券

诺令生物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1)你公司已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合规性,包括具体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参与人员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价格公允性、协议约定情况、履行决策程序情况、规范运行情况,并就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2)特殊股东权利安排对控制权的影响,上市前后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

二、请说明:(1)你公司及下属公司已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起始时间、具体内容及持证情况,外资持股比例上限规定,以及本次发行上市后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要求的具体依据。(2)你公司持有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进一步说明相关展业情况,以及与主营业务的相关性。(3)你公司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三、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小阔科技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1)你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及定价依据,是否存在入股价格异常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2)请就你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以及你公司主体资格和有效存续情况出具结论性意见。

二、请补充说明提交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定价依据及是否公允,股权转让环节相关转让方所得税缴纳情况,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参与人员是否为公司员工,具体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员工持股平台是否存在预留份额或未授予的份额。

四、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后是否持续符合外离投资准入要求。

五、请详细说明你公司产品情况,是否已取得相应的备案、许可或注册,相关产品功效宣称评价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六、请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伯镭智能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1)你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及定价依据,是否存在入股价格异常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2)请就你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以及你公司主体资格和有效存续情况出具结论性意见。

二、请补充说明提交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定价依据及是否公允,股权转让环节相关转让方所得税缴纳情况,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补充说明(1)你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参与人员是否为公司员工,具体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2)员工持股平台预留份额是否授予完毕,请说明授予人员、行权价格、履行的决策程序,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并说明核查依据。

配资网站

四、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

五、请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2026年6月12日晚,中国证监会对海光芯正、三环集团、安克创新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予以确认,3家均为赴港上市备案。如下:

海光芯正

拟发行不超过15,446,2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2026年5月7日,海光芯正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申请香港主板上市,6月11日通过香港聆讯,即将登陆港交所。该公司曾于2025年10月31日向港交所递交过上市申请。

海光芯正聚焦光电互连产品,主要研发、生产和销售应用于AI数据中心的光模块和有源光缆(AOC)。该公司以硅光子技术为差异化竞争力,致力于为高速、高密度、高能效的数据传输提供关键组件。

财务方面,2023至2025年,海光芯正营收分别为1.75亿元、8.62亿元、12.21亿元,相应的净亏损分别为1.09亿元、0.18亿元、1亿元。

关于北京海光芯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及境内未上市股份“全流通”备案通知书

北京海光芯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及境内未上市股份“全流通”的备案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等规定,我会对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5,446,2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二、你公司33名股东拟将所持合计76,110,545股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境外上市股份,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流通。股东名称及转换数量附后。

三、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四、你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你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及股份转换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五、你公司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及股份转换,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

本备案通知书仅对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该企业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企业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

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

2026年6月1日江苏配资行业信息发布平台

三环集团

拟发行不超过149,190,5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2026年6月8日,三环集团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申请香港主板上市。该公司曾于2025年12月5日向港交所递交过上市申请。三环集团已于2014年12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

潮州三环从事先进电子陶瓷材料及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核心业务聚焦“电子工业大米”——多层片式陶瓷电容器,产品广泛应用于通信、消费电子、汽车、新能源、半导体等众多领域,

财务方面,2023至2025年,三环集团的营收分别为56.82亿元、72.66亿元、88.69亿元,相应的净利润分别为15.83亿元、21.9亿元、26.17亿元。

关于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我会对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49,190,5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二、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三、你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你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你公司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

本备案通知书仅对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该企业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企业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

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

2026年6月1日

安克创新

拟发行不超过68,508,9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2026年6月3日,安克创新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申请香港主板上市。该公司曾于2025年12月2日向港交所递交过上市申请。安克创新已于2020年8月24日在深交所上市。

安克创新从事智能硬件,聚焦三大核心业务板块:充电储能、智能创新和智能影音,产品包括智能安防、智能清洁、无线耳机、音箱以、投影仪等,业务已覆盖全球180多个国家和地区。

财务方面,2023至2025年,安克创新营收分为175.07亿元、247.1亿元、305.14亿元,相应的净利润分别为16.94亿元、22.11亿元、26.17亿元。

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我会对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拟发行不超过68,508,9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二、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三、你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你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你公司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

本备案通知书仅对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该企业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企业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

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

2026年6月1日